德州汇通
发布时间:2016年09月23日
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相关文件显示,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,对购置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%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。而官网上没有发现购置税减半政策提前截止的消息。
尊敬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:
您好!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,德州市国税系统将于2016年10月8日正式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1、2016年9月26日18:00至2016年10月8日8:30,德州国税系统将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所有涉税业务。
2、2016年10月8日8:30起,德州国税系统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涉税业务。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,2016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等涉税业务。
3、德州市国税局已与德州市车管所经过协商,对9月20日至10月7日内所购车辆延长其临时牌照有效期。
4、受金税三期系统停机和国庆小长假集中购车的影响,10月8日后,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、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长等情况,请您合理安排涉税业务事项办理时间,尽量错峰办理。
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金税三期换版工作的理解和配合。
德州市国家税务局
10月8日后,
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
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长等情况
请您合理安排涉税业务事项办理时间
尽量错峰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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